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设置,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物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及动物出入等措施;
3、配电室内应配备足够的绝缘灭火器和砂箱;
4、配电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5、对配电设备或配电线路进行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6、配电室的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应放置任何杂物,应经常保持清洁;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8、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开关箱应设专人负责;
9、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配电规章制度 篇2第一条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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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户线和照明装置,每季巡视检查一次。
4、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长期停用或检修后,在使用前应进行绝缘阻测试和检查。运行中的电动机及附属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5、对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在干燥季节进行检查一次,每五年(春季)测定一次接地电阻值。
6、触电保护器(总、分路保护器)每半年检查(试跳、定值)试验一次,应正确动作无误。
第五条:
农忙高峰用电季节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如三夏、三秋、防汛排涝、重要节假日等)。大风、雪、雨和冰雹后,进行特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对事故停电和触电保护器动作,要认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决不能草率行事,因急于恢复送电而扩大事故。
第七条:
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做详细记录,以便于分析和安排检修,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必须采取果断停电措施,待修复后方可送电。一般缺陷要列入检修项目,按时定期修复,使低压线和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