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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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中层岗位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基数+行政岗位考核系数
行政、中层领导在每年年末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的基础上,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以上)副园长得0.5系数,行政及中层得0.3系数;考核合格(60分以上),副园长得0.45系数,行政、中层得0.25系数。
3.条线负责人考核
条线人员津贴部分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自评、民意测评和领导考核的权重为20%、40%和40%。考核良好以上(80分)得全部津贴,考核合格(60分以上),得津贴的95%,不合格不得津贴。
考核细则见附件九(一年一考)
十、教育教学成果考核
考核细则见附件十(一学期一统计)
十一、兑现办法
考核工作每年末进行,根据园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于次年初兑现上年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二、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园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