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是全国的助残日,在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针对该市17家公共服务行业和25家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的残疾人消费环境体验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一些高档的新开商场居然找不到供残疾人通行的配套设施,而一些禁止犬类入场的提醒,也对一些需要导盲犬进行引导的残疾人造成了困扰。
高端商场缺失无障碍配套
“一些高档商场居然找不到无障碍通道。”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在体察新街口地段时,他们很惊讶的发现,新百、大洋等老牌商场的“入口无障碍通道”和“助残设施”相当完备。而在一些知名度很高的新兴高端商场,这里居然都没有“无障碍通道”配套设施以及标识标志。而有的商场非常不重视无障碍通道的建设,部分通道设置过窄,轮椅等助残工具难以通过,或者上下台阶处并未建造斜坡以方便轮椅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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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调研的情况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呼声,我们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时应该增加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内容,有效维护市场经济形势下和改革大潮中残疾人的社会利益与生存权利。应该把注重务虚的弹性条款变为注重务实的操作性更强的条款。
2、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出台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时,必须同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强化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保护。特别是在财税征收时要明确戴帽减免残疾人的税款,要用精神的、物质的多种手段帮助残疾人群体。
3、政府民政部门发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时,只和残疾人本人发生了关系,不牵连残疾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生活,也不对其家庭的收入逐月追踪考查,更不要规定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家庭只能过最低水平的生活。应优先提高农村残疾人和城镇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4、20xx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已经下发,我区在出台该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时应明确将贫困残疾人作为救助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上,应设法将与残疾人康复的相关内容纳入,包括精神病防治、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假肢安装、助听器配戴等。并对残疾人实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5、各级残联和财政部门要联合起来尽快摸清村组残疾人的详细状况,必要时可通过培训班、工作组等形式培训工作人员,区、乡镇残联要加大办证力度,深入农村,上门服务,为残疾人免费办理《残疾人证》和宣讲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法律和法规等。
6、鉴于基层残联力量薄弱的现状,各级政府应在乡镇机构改革时注意残联的位置和群团组织一样的政治待遇,并保证有专用经费。为此,市里应出台文件政策,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一定比例划拨给乡镇用于残疾人工作。
7、区政府需要对《x区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农村残疾人的扶助措施,乡镇街道也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8、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级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塑造一支求真务实的队伍;并把残疾人事业的深入宣传和基层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