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幼儿教育纲要》指出: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活动,满足幼儿各方面发展的需要,要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保护自己。为了使幼儿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我们要把安全问题放在工作的首位,减少幼儿身心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对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尽我们的一切能力保护好幼儿的安全。同时作为幼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幼儿的身心安全,我们小班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
二、具体措施:
1、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防范意识,让幼儿在有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时时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对幼儿提出要求,并利用小红花奖励。
2、教育幼儿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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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食堂主任应马上报告主管园长;
②全体班主任应延迟离岗,重新组织学生在教室,安排有相关活动;
③迅速与供水单位联系,摸清情况;
④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幼儿;
⑤严禁幼儿私自外出就餐。
二、应急事故的处理
(1)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计划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幼儿园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幼儿园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行事责任。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全园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3)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计划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如实填写《事故报告书》,以备查用。
(4)全园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本应急计划,认真有效贯彻,遇事要冷静应对,及时报告,确保师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