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管理制度 篇1
公司非业务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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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督导应定期抽查全区域网点的终端实际情况,并及时以文本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与领导沟通。未及时反映的每次处罚100元。
13、督导应每月5日前上交市场推广方案,并与大家分享沟通。未按时上交者处罚50元/次。
14、督导巡查网点状况应及时、真实、有效反映问题。不得徇私舞弊。违反者处罚200元/次。
15、样机专员应将新到物料、样机信息等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终端主管,未及时告知处罚每次50元。
17、连锁督导每周日22点前向终端主管上交《市场分析报表》,未按时上交处罚100元。
18、终端内勤每天22:00前,需将当日的销量明细,发送至部长、终端主管、连锁督导邮箱。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时提交,处罚每次50元。
19、终端内勤每月15日将上月赠品明细及总价值发送到部长、终端主管、连锁督导邮箱。如未按时完成,处罚每次50元,每延期一天处罚金额翻倍计算。
20、终端内勤每月20日前将工资报表准确无误汇总完毕上交相关领导。每月30日将当月导购异动明细发送至终端主管及连锁督导邮箱。如未按时完成,处罚每次50元。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8月起执行,其他临时性的各项通知、函告等文件都作为本管理制度的补充条款,本制度由综合业务部行使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