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实解决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1),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区委党校等。
三、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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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将此项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及时组织力量加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密切配合,做好此次专项工作。
(二)狠抓业务,务求实效。按照本单位安全监管重点,围绕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迎讯安全、供水和排水设施、水工设施、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安全、河道安全执法、水文观测设施等方面加强督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切实将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抓细落实。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开展,各相关单位在扎实推进安全督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好的宣传手段,加大督查行动宣传力度,并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成效,塑造典型,鞭策落后。积极教育引导单位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11日、26日将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局ftp/办公室/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夹下) ,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提交自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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