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
…… 此处已隐藏18816字 ……
(2)丙方在修业期间应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毕业后按协议回到原委托单位工作。
三、学习期间的待遇和管理
(1)丙方与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硕士生毕业后待遇相同。
(2)丙方在修业期间享受甲方工资和医疗保险及福利待遇,乙方不再为其发放助学金。
(3)丙方修业期满,其《毕业证书》、《学位评书》及党团组织关系及学习期间的有关档案等均由乙方直接转给甲方,丙方不能自行领取。
四、培养经费 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__号文件规定,学校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单位(即甲方)收取委托培养费用。硕士研究生的委托培养费共计__元,签协议之前缴第_年委培费__元(中途退学不退委培费)。答辩前缴清所有委培费。
五、执行时间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年____月止。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修改补充,并需以文件记录为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代表签字和丙方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 乙方(公章):__ 代表人(签字):__ 代表人(签字):__ 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 _年____月____日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