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监察、审查、评估及修订物业管理的职能及工作的能力;
2、执行政府各项法规、法令及物业管理公约,与有关各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3、制定项目年度物业管理预算方案,管理日常物业的服务品质、操作管理流程及适当的财务运行情况;
4、妥善处理一切紧急及突发事件;
5、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验收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安排各项维修工程和专业的发标工作;
6、按公司规定对下属员工实施工作监督和管理考核,处事公开,公平,公正;
7、负责协调和管理绿化、保安等相关工作;
8、负责处理租户、业主投诉,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及维持治安秩序。
物业管理处工作职责内容 篇2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等,努力做好具有特色的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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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1、园区的日常消防管理园区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消防供水率100%;系统设施完好,定期定人检查维护,对消防供水系统定期试水试压;
2、火灾发生率1‰以下,有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合格率达到100%;
3、制定防火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消防设施有明显标记,不得挪做它用,放置合理,定期巡视检查,使之合格有效。
装修期间治安的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园区,都应办理出入证。出入园区时,保安负责查验,无证者不准进入园区。出入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和配合保安查验;出入证到期或有遗失,须及时到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或补办手续。
2、装修期间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保持各施工别墅公共区域的公共卫生及公共秩序。监督施工人员在运进、运出装修材料等物品时,是否有遗洒等情况出现,如发现,要及时制止。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共区域的设备及设施。不准施工人员将施工材料堆放在公共区域内。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发现违反消防规定的人或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防止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打架斗殴。
3、装修公司在进入施工现场装修前,应与物管处签订《施工防火安全协议书》,如需动用明火应先到工程部办理《动火证》,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作业。
4、所有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手册》及保安保洁部制定的《特别通告》,保安员在日常巡视当中,将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并有权对违反《装修手册》及《特别通告》行为的人员进行制止,情节严重者将通知物业部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