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
第三条 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未经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翻看。
第二章 档案分类
第一条 文件类:学院下发的正式文件,上级学生会下发的正式活动文件,学生会转发及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 申请类:学生会各中心部门的活动申请、经费申请、场地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活动参与申请等。
第三条 计划类: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策划,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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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