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安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摸清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力争20xx年底,全区养老机构(包含9家敬老院、1家福利中心、2家民办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全部清除,并得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全区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由区民政局统一领导,并负责落实,各镇(街道)民政办和有关养老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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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建办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城建办、安监站、市场办要加强燃气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
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城建办管理部门要加强液化气的充装、运输、存放和使用领域的管理,规范充装、存放和使用行为,确保不发生爆燃事故。城建办统筹抓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确保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畅通。
(九)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民宿、“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
(十)蓝图嘉园社区、兴桐佳府社区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场所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督促住宅小区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通过规范私家车停放,道路清理,拆除违建,消除堆放物等;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接乱拉电气电线、楼梯楼道乱堆乱放、下房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此项行动市委、市*领导商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贵,充分认识到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科级分管领导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对此次行动负总责,要深入本系统所列管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的单位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对“不放心”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执行刚性执法措施。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镇纪委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会进行约谈。
(四)信息报送,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每半月要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全是火灾隐患大排查统计表(见附件),请各部门分别于4月12日、4月28日、5月12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