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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5-11-08 14:03 作者:互联网
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范文 篇1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xx〕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xx〕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xx〕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秀鹏

  副组长:

  成员:

  (二)采购小组

  组长:彭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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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