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考勤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 此处已隐藏55979字 ……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⑷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