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制度 篇1
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厂统计工作。
4、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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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种定期报表由各填制部门分别保管。
5、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经理应对报表进行认真审核。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部门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以变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现象。
2、各部门应将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方便使用。
3、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财务部及各部门统计人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3、统计数字订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