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三、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四、面向全体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六、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校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负责和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组织学校的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思想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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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2026年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篇191.幼儿园收费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向幼儿家长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向幼儿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统一”,即: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
(2)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3)统一入学校财务帐目。
3.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费时间为5月中旬。伙食费采用预收制,每月按实结算,报账员每月认真核实结算后,将结算情况贴在宣传橱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发短信与家长核对。
4.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园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4时,每天为8个小时),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5.幼儿园应实行常年教育收费公示制,要在园内外的宣传栏和网站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对幼儿家长公布,以便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