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基本标准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分)
2、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5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5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加分项: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5分)
1
2、服从指令,参加援外医疗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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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校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