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减少城区噪声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规定并按照创模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区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城区工业噪声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确保镇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2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7分贝以内。
二、组织领导
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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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和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院校生源不足。为帮助这些院校完成招生计划,同时给考生增加录取机会,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
一、征集时间
7月13日23:00—7月14日上午10:00 ,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有关说明
1.生源不足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下表。
2.文化课和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考试类别,补充填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相应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3.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
海南省考试局
20xx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