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公司章程模板 篇1
一、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创业初期规模较小,可以设一名执行监事、一名外部监事,不设监事会。
执行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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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