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安全合同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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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承包费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档一分;财务部门备案一分。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盖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