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走进各高校校园,触目皆是的各种招聘广告无疑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观点已成明日黄花之际,当代大学生不再囿于象牙塔内狭小的空间,总想探出头去,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打工无疑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很好的途径,甚至在校园内形成潮流。调查显示,十之八九的大学生有过打工的经历或计划。这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在经济大潮冲击下的观念变化。观念的变化带来的各种现象则值得我们关注。
大学生打工,是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之一,也是勤工俭学的有效途径。找份兼职工作,利用课余时间打打工,对于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他们之中更多是为了从实践中学习经验,得到锻炼,增加毕业时求职简历的厚度和“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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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生兼职的类型比较单一,而且性别差异较大。其中的82%的男生与44%的女生做过家教。而对于促销来说,男女比例近乎相反,有38%的男生和86%的女生做过促销。另外,诸如发传单,家政,餐饮等少数职业大学生也有涉及。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想应该是以下三点:第一,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工作的能力有限,诸多用人单位不予考虑,只能从事某些职业;第二,大学生还是以学习为主,因而时间精力有限,无法从事长期的职业;第三,一些职业与性别有关,并且一些女生出于安全考虑排斥某些职业。
(4)大部分大学生靠自己去联系兼职,也有通过亲人熟人甚至中介广告等途径方法联系兼职的。调查结果显示,54%的大学生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工作的,有20%的大学生是通过熟人关系联系打到兼职的,也有一部分同学找到中介机构寻找工作的。
(5)大学生对兼职收入预期差异不大,大多数表示30元50元左右一天即可接受。调查结果显示,家教的待遇相比其他职业要高,在发达城市甚至能达到50元左右一小时,平均也有10元30元,其余兼职相对较累而且待遇低一些。
(6)兼职所得收入的用途:48%的同学将兼职收入作为生活费,以减轻家里经济负担;41%的同学将其作为额外的零花钱;6%的同学将其作为恋爱开支;其余5%的同学将其积累,作为长久投资(例如旅游等)。
(7)兼职过程中遇到侵权时大部分大学生还是理性的,有的选择诉诸法律,有的选择找人调解,但也存在被骗后隐忍的现象。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作为高智力群体,他们拥有知识,当遇到侵权行为时,敢于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也有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认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因而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调查总结及建议:
建议简而言之有以下几点:
(1)对于大学生来说,我们应该在大学暑期或是在校期间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环境,切实的提高我们的各项能力,为我们以后就业做一个良好的铺垫。提升我们的交际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从而使我们从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
(2)对于中介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真正树立起责任意识,成为企业和求职者的桥梁。而不应接中介之名骗取求职者钱财,置他人利益于不顾。
(3)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发布就业信息,尤其是网络,劳动市场等途径。总结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