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的通知 篇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弘扬我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实现“美丽休宁教育、美好城乡学校”目标,拟在第37个教师节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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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大队:杨青青 龚天富
佛堂大队:成新友
后宅大队:何小翠
廿三里大队:宋 洁
城西大队:童士森 吴小松
苏溪大队:楼能斌
上溪大队:吴小龙
大陈大队:施俊雷
义亭大队:杨恒超
赤岸大队:王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