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笔记

总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11-08 14:04 作者:互联网
总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十八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因病退职人员、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职工)的子女,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规定的28种病种)正在治疗,当年有医药费支出,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x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x元,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每人资助x元;

  (二)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属3级以上残疾、1—4级工伤、长期患慢性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x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每人资助x元;

…… 此处已隐藏6324字 ……

  (一)排查摸底(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各学校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和存在问题,排查欺凌防范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二)全面整治(20xx年5月—6月)。学习宣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团结关爱同学,不恃强凌弱。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治理,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

  (三)检查总结(20xx年9月)。县教体局对各校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查看台账、制度建设、走访调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宣传。强化源头防范,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学生欺凌防治良好氛围。一是近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一节法治教育课,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深刻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提高主动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各学校各班级要通过上一堂防范欺凌为主题的`班会、悬挂宣传标语、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三是通过家访、班级管理群等形式,密切家校协同交流,引导学生家长主动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进一步落实好监护责任。

  (二)排查苗头隐患。一是各校以班级为单位,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谈心谈话等,与学生、老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二是对排查发现的涉及学生矛盾、学生被孤立等问题,深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确保对校园欺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三是各寄宿制学校在下晚自习后,需由值班教师和宿管进行多轮不定时巡查,要覆盖到学生熄灯睡觉后,并避免每日在固定的时间段查寝,防止学生摸清巡查时间规律,在宿管查寝后发生打架斗殴等校园欺凌现象。(各宿舍值班巡查表格见附件)

  (三)加强宿舍管理。全面加强寄宿生宿舍管理,各校要建立值班领导和班主任巡查机制,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好值班教师和宿管排班,班主任要确保每个月对所有住宿生进行谈心交流,了解心理状态,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录。要对低年级内向、胆小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防止因遭受欺凌而出现不敢说、无人可说的现象。

  (四)集中治理处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有关要求,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依法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关心关爱。

  (五)严格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调查处置。上报信息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按相关规定报告属地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密切关注舆情,主动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及时予以回应,有效管控网络舆情,防止被炒作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六)健全制度机制。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制定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压实学校各岗位责任。在学校显眼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布防欺凌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定期核查举报情况。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重视班级安全信息收集,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学校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纳入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学科教师等及相关岗位职责考评,教体局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