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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常规版

时间:2025-11-08 13:20 作者:互联网
场地租赁合同常规版 篇1

  承租方(甲方):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 ,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作广告发布或品牌宣传推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 此处已隐藏29977字 ……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_____机关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