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1、罗________,陈________之子。
2、罗________,陈________之夫。身份证号码:________。
3、倪________,陈________之母。
乙方: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________,职务:________。
丙方:洪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方罗________之妻陈________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________年6月21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________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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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济南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住章丘市X街道办事处。
甲方于2019年6月30日年上午在乙方处工作时受伤,伤及右手手指,受伤后在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终结。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已经支付甲方2019年3月、2019年4月份工资五千
元,另于2019年春节前已支付甲方赔偿金三万五千元,并且甲方的医疗费用已经由乙方实际支付。现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赔偿金六万元整。该赔偿金包含乙方的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乙方的全部损失。
二、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款的约定支付甲方现金六万元整,甲方收到该赔偿金六万元之后,甲乙双方的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甲方在本协议签字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 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甲、乙双方均认可本
协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双方的签字或盖章行为表示对协议内容的完全认同。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