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身份证号:___,住址:萧山区___街道。
女方:___,身份证号:住址:萧山区___街道。
男女双方于200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于20xx年___月___日生儿子。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双方自愿离婚。
二、___儿子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___元/月,一年一付,每年___月___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位___%),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三、___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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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与____自愿离婚。
二、儿子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8周岁止,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路_号的`_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协议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