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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护工雇佣合同书

时间:2025-11-08 14:07 作者:互联网
家庭护工雇佣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为保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职务为保姆。

  第二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  做中餐和晚餐收拾房屋、打扫卫生使房屋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协助主人照顾照看小孩,主人交待的其他机动家务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安排。

  第四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由于乙方为提供劳务方,双方不构成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险等与甲方无关。

…… 此处已隐藏12092字 ……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协议,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三、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协议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