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舍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三、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四、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六、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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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系生活卫生部负责不定期抽查,每个班的寝室每周两次检查和每月抽查1~2次大型检查。
二、宿舍评比制度:
评比方式
(1)各奖项每四周评选一次。
(2)总成绩=本月四周宿舍卫生成绩平均分+学院抽查情况。
(3)参比标准:根据抽查情况,抽查情况分a、b、c三个等级,a为优秀宿舍,b为合格宿舍,c为不合格宿舍。宿舍评分过程中若被检查人员评出c过多则取消参比文明寝室资格。
(4)卫生标准,风气正派,支持学生会工作的寝室,学生会以系名义提出表扬,并参加评比文明寝室。
(5)寝室卫生一次检查不达标,唯令其整改,告知责任人(寝室长)
(6)寝室卫生两次不达标,告知责任人(楼长)
(7)寝室卫生三次不达标,直接交由学生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