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是调度所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调度所的设备管理是调度所专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要有一位负责人分工负责此项工作。
2、调度所的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和计划、采购、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
3、办公室是调度所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所范围内的后勤、生产、测试、试验等全部设备,并对主管领导负责。
4、调度所所委会为调度所设备管理的监督部门。
5、调度所各使用部门在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二、设备的范围与分类。
1、下列设备应办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上,能单独使用,耐用期一年以上的试验、生产、生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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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设备管理制度 篇4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保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立刻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立即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根据情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经理审批后给予处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如果情况较严重,需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见和责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