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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月三放假通知

时间:2025-11-08 13:55 作者:互联网
南宁三月三放假通知 篇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xx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18日、19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二、4月20日(星期五)与4月15日(星期日)调休,4月15日(星期日)上班。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67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20xx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67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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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部(室)、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和我院安排,现将x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通知:x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x日(星期x)、10月x日(星期x)上班。

  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安排:x年10月1日、2日、3日、4日休息,10月5日(星期x)起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急诊正常上班。

  注意事项:

  1.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