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学处分通报 篇1
陈,男,福建福清人,学号:16091022,曾就读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09xx班。该生由于个人原因(出国),于20xx年9月提出休学申请,休学时间为20xx年9月―20xx年9月(见闽工院〔20xx〕教120号)。
鉴于该生休学期满暨20xx年9月,一直到至今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学院于20xx年6月3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就此事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四十七条“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给予陈星勒令退学处分。
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年6月3日
关于退学处分通报 篇2…… 此处已隐藏790字 ……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教务处
年9月22日
关于退学处分通报 篇4公寓工地木工杨广红班组在4楼一层西段梁板柱支模板施工过程中,不按公司统一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经公司管理人员多次指正无效。最终导致该段K/2—3轴段框架梁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严重下沉,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并对我内乡宇达建设劳务公司的施工管理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惩戒其人告诫大家,现特对木工杨广红班组处以20xx元罚款以观后效! 待上述部位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拆模板后,由木工杨广 红班组安排人员对该部位进行剔凿并修复处理,否则将对杨广红班组加倍进行处罚。
公寓项目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