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黄铺中学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团支部应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团员发展方针,根据本支部实际制订年度发展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尽可能将更多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内来,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二、具备下列条件和标准: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三、凡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必须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在经过团的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经团委组织进行的团的基础知识测验合格的基础上,经考察已符合团员条件的方可发展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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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与合格团员标准有较大差距,该年度曾受校、系或团内开除团籍以下处分,但能够积极参加本次教育评议活动,有改正和进步表现,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后进团员。
4.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
三、具体要求
1.各班团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报校团委。
2.开展教育评议前各班团支书必须组织支委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
3.学生党员也要参加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4.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班团支部必须作好书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交校团支部。
5.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补办申请,经校团支部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镇团委进行补办,过期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