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篇1
1.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__第709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调度室或安监站举报。
3.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举报电话:______(24小时值班)或传真电话,并在公司设有举报箱。
…… 此处已隐藏34594字 ……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为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送的抢险、救援费
用支出。
(二)作为处理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送的费用支出。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财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予发生开支的,在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取回。
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