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高考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类考生在其考试期间有一个良好的考试与休息环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通知》(杭政办发电内部明电〔20__〕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__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杭政函〔20__〕45号)和20__年市政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点时段保障
(一)高考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7月2日22:00至7月10日18:00。
…… 此处已隐藏4507字 ……
(二)提前做好告知。对考点周边500米内所有在建项目发放《20xx年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评卷外围保障方案》,并要求签定《承诺书》,做到人人知晓,责任到人。
(三)具体施工管控要求。在高考(6月7日至8日)及中考(6月14日至16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2日至23日)时间段,考点、评卷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要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禁连续作业或连续夜间施工,严禁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8时,距考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严格杜绝在工地红线外堆放或吊运材料,确保车辆及考生能够正常通行,避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四)加大巡查检查,加强应急处置。市建管处将安排专人对每个考点进行督查、蹲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或违规行为。
1、建立考试期间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违反规定要求的企业和发现的不良行为,联系电话。
2、考试期间,我处成立四个巡查小组和一个应急小组,加强现场每天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对接到投诉举报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项目立即采取强制拉闸断电、驱离作业人员,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市住建局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目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参建单位在此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确保我市考试和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检查组应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记录。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不得擅离职守。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考试期间,我处领导小组巡查人员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各项目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突发事件立即处置。